深入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
根据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2014年11月,省厅印发《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正式开始。
核安全文化定义:
核安全文化是指各有关组织和个人以“安全第一”为根本方针,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最终目标,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特性的总和。“三个特性”: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精神、有形导出;“四个内涵”:观念、认知、行为、安全至上。
宣贯目的与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新要求,应对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新挑战,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从业者法规意识,全面提升核安全文化,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
增强五个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
实现四个“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宣贯特点:
做到两个“全覆盖”: 即覆盖全体持证单位,覆盖所有骨干人员;
实行两个“零容忍”: 即对隐瞒虚报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
宣贯进度:
筹备阶段(2014年8月-11月),调研,制定宣贯方案。
第一实施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月),省环保厅对对各市、县环保局、重点持证单位辐射安全专职人员进行集中宣贯培训,培养宣贯教员。
第二实施阶段(2015年2月-5月),各市环保局开展本市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各持证单位组织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开展宣贯。
检查总结阶段(2015年6月-7月),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市环保局宣贯工作进行考核。
培育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使我省、我市、我院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有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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