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定期健康查体的有关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院职工健康查体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医院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对医院职工健康查体作出如下规定:
一、查体人员范围
在医院工作3个月以上的职工。
二、查体时间安排
健康查体每年一次,女职工查体时间为每年的6、7月份,男职工为每年的10、11月份。特殊群体(如放射人员、驾驶员等)职工,已经在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下查体的,不再参加院内查体,将查体结果填入职工健康查体档案表即可。
三、 查体项目
㈠女职工:
(1)<35周岁: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胸片、肝功检查。
(2)35~44周岁:常规内科、外科、五官科、妇科等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胸片,心电图,乳腺、甲状腺、肝、胆、胰腺、脾、肾、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肝功、血糖检查。
(3)≥45周岁: 在检查项目(2)的基础上,增加肾功、血脂检查,阴道镜检查+宫颈涂片。
㈡男职工:
(1)<35周岁: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胸片、肝功检查。
(2)35~44周岁:常规内科、外科、五官科等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胸片,心电图,甲状腺、肝、胆、胰腺、脾、肾超声检查,肝功、血糖检查。
(3)≥45周岁:在检查项目(2) 的基础上,增加肾功、血脂检查和前列腺超声检查。
四、 各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1.由门诊部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查体档案,对每年职工健康查体情况进行汇总,召集保健医生和相关专业人员,对健康查体结果进行分析诊断,提出处理意见,向职工反馈。
2.在医院工会的领导下,由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职工健康查体的组织实施。
3.健康查体前各查体人员到门诊部领取健康查体档案表,查体结束及时将健康查体档案表交回门诊部。
4.健康查体期间,各有关科室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职工健康查体工作。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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