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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9 15:52 |
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中心文件
泰结防字[2017] 9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市直及驻泰各有关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结核病防治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广大结核病防治工作者和全体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项目为依托,积极开展业务督导、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不断强化统计监测、药品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狠抓重点及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质量稳步提高,圆满完成了201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广大结核病防治志愿者,积极支持并参与结核病防治宣传,传播结核病防治知识。同时,各级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第二届结核病防治知识网络竞赛,参赛人数居全省第一,推动了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弘扬结核病防治人员无私奉献、科学防治精神,鼓励广大志愿者更加积极地参与和支持结核病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网络竞赛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评选范围
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级招募的结核病防治志愿者以及参与全国第二届结核病防治知识网络竞赛的人员。
二、表彰数量
先进集体(包括结核病防治、学校结核病防控及网络竞赛等)25个、先进个人50名、优秀志愿者40名、网络竞赛优秀个人6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重点推荐评选防治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4、各相关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其中,网络竞赛市级先进个人必须是答题人员),将先进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5月7日前上报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公共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书面材料均一式二份(A4纸打印),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结核病防治中心,联系人:孟凡亮 联系电话:8498660。
附件:
1、全市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网络竞赛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市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4、全国第二届结核病网络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审批表
5、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6、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优秀志愿者审批表
7、全国第二届结核病防治网络竞赛优秀个人审批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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