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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17:33 |
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中心文件
泰结防字[2017] 22号
关于对泰山区结核病“三位一体”省级项目
开展工作督导的通知
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山东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三位一体”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中心领导同意,定于2017年10月16-17日对全区的“三位一体”项目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三位一体”项目有关会议和培训举办情况以及地方和中央经费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三位一体”项目的常规工作:包括区级督导、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组织制度建设、报告转诊、患者管理等情况。
二、督导方式
对区级结防机构和所辖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谈医务人员等方式进行。
三、督导要求
项目督导检查,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督导组要认真负责,深入基层,确保掌握真实情况。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联系人:孟凡亮 联系电话:18765388246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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