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地测评标准细则
(2021年第八版2021.12.5)
(一) 公益广告(责任科室:宣传科、癌症中心办公室、各相关科室)
▲1、医院入口内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求:医院根据入口数量设置此广告,保证每个入口都有设置。
有电子屏及视频宣传工具的单位,必须在设立宣传牌匾基础上,利用电子屏或视频工具滚动刊播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其他参考滚动播出内容:1、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 2、文明与你同行 创建从我做起3、文明“一米线” 健康大家传 4、建设崇德向善 文化厚重 和谐宜居 人民满意的城市。迎检期间滚动刊播,中间不得插播其他内容)。
▲2、医院入口处显著位置宣传展示(1)“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2)“文明出行”。(3)与医院文化、城市景观、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必须使用我市自行设计的“泰安时光”公益广告通稿。(4)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公益广告。
要求:医院根据入口数量设置上述广告,并保证每个入口都有设置。
▲3、在医院大厅或候诊室显著位置设置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有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的科普宣传材料。(癌症中心办公室)
要求:上述两位置有宣传栏或宣传展板,并且有可以用于发放和拿取的宣传材料。
4、医院出入口及门诊大厅、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要有“请佩戴口罩入内”、“打喷嚏、咳嗽请主动遮掩口鼻”等提示。要有专人对不佩戴口罩进入医院和打喷嚏、咳嗽不遮掩口鼻现象进行劝导。
(二) 公共服务
▲1、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医院大厅)(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宣传科)
▲2、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规范着装,不得出现慵懒撒拖及怠慢就诊人员现象。(责任科室:党办、各科室)。
要求:规范服务要注意与第3条服务内容和程序相符合。
3、无医托、号贩等不良行为。(责任科室:门诊部)
4、显著位置展示投诉电话号码,设置意见箱。(责任科室:党办)
要求:电话号码可以与意见箱设置一处,意见箱内容可以是医德医风、医疗服务等内容。意见箱带有意见薄和留言笔的,要管理使用良好。对于留言要及时回复,严禁出现意见薄乱写乱画、不文明留言等现象。未设置意见簿和留言笔的,必须在意见箱上标明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地址。意见箱内如有投诉信,应及时有专人进行收取及回复。(原有的创城专用意见箱撤除)。
5、服务内容、程序和主要收费项目公开上墙,导医及其标识牌设置规范、清晰。
要求:服务内容、程序展示要醒目,服务程序可操作性强。收费项目要与相关规定相符,公开上墙。(责任科室:宣传科、各相关科室)。导医台要有人值守,迎检期间必须保持两人以上同时在岗(责任科室:门诊部)。
6、大厅入口、服务窗口、检验、检查、服务台等加设“一米线”,排队有序,无插队加塞。
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要加设独立设置的“一米线提示标识”,雷锋岗、导医等服务台,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取药)必须单独设立“隔离带”及“一米线”,门诊大厅入口、病房楼入口等一米线纵向不低于5条,其他窗口及服务台一米线不低于3条,有专职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着“泰安小美”马甲或佩戴“文明劝导员”标识维持秩序,确保前后保持一米距离。(责任科室:门诊部、宣传科、各服务窗口科室)。
(三) 公共卫生(责任科室:总务科)
1、医院公共场所,无痰迹、无杂物、无积水,无烟头,无吸烟、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车窗抛物、乱扔杂物等不文明现象。全院范围内公共场所无流浪犬,无携带宠物进入院区现象。
▲2、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垃圾分类收集,且分类标识准确清晰;垃圾箱(桶)完好整洁、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现象。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设施干净、保洁及时,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3、生活垃圾分类。
要求:(1)、行政办公区域:二分类(带“可回收垃圾”标识、“其他垃圾”标识)
(2)、门诊、病房等医疗就诊场所:一分类(带“其他垃圾”标识)
(3)、餐厅:二分类(带“其他垃圾”标识、带“餐厨垃圾”标识)
(4)、室外公共区域:二分类(带“其他垃圾”标识、带“可回收垃圾”标识)
(5)、室外集中收集点至少一处:四分类(带绿色“其他垃圾”标识、带灰色“可回收垃圾”标识、带宝石蓝色“餐厨垃圾”标识、带红色“有害垃圾”标识,有害垃圾可使用小于其他三种垃圾箱的垃圾容器)。
(6)室外集中收集点要有“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公告或告知宣传栏(要大、醒目),每个集中收集点配备一名督导员,并建立台账。
(7)生活垃圾桶内不得出现医疗垃圾。
(8)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内垃圾存量不超过垃圾箱70%;有盖的垃圾箱要保持箱盖整洁、完好,并盖在垃圾箱上。
4、医疗垃圾专项回收处理。
要求:医疗垃圾定点存放、定时清运、消毒及时。换药室、治疗室、检验科等位置,设立专用医疗垃圾箱,使用专用垃圾袋。医疗垃圾桶符合医疗卫生行业要求。
▲5、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室内全面禁烟,不得有吸烟现象。(责任科室:癌症中心办公室)
要求:禁烟标识覆盖范围广,随处可见,非吸烟区无烟头,无吸烟用具(无烟灰缸、无烟蒂)。
▲6、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保洁及时,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注:卫生间吸烟,烟味即属于异味的范围建议卫生间内采取卫生香等措施,去除异味。卫生间保洁用品管理、存放要合理,不得占用无障碍卫生间。卫生间要设有纱窗和灭蚊灯)
▲7.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破损污损。
(四)公共设施
▲1.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窗口前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责任科室:门诊部、宣传科)
▲2.入口或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设施示意图。医院出入口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通道畅通,无被侵占、堵塞现象。医院门诊、病房、卫生间等处有无障碍进入标识、方向示意。(责任科室:宣传科、总务科)
▲4.设有无障碍停车位,且不少于停车位总数的2%,无障碍标识明显。应将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最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停车位。(责任科室:保卫科)
▲6.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责任科室:门诊部)
2、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男、女卫生间均必须设置或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有无障碍标识。无障碍卫生间扶助设施包括: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男卫生间小便池左右两侧安装辅助扶手。必须人性化安装、牢固、防滑。大厅、人员密集场所要有无障碍卫生间方向指示标识。(责任科室:总务科)
3、设有母婴室(尽量设在一楼)。母婴室位置明显,有专人管理,并熟悉“母婴室”设置规范和使用要求。医院大厅及人员密集场所要有“母婴室”方向指示标识。母婴室基本设置要求(根据国家卫建委2016年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文件):门口有明显标识,大厅、人员密集场所有明显指示标识,(二级及以上医院面积不低于10平米),室内设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有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三级医院加设恒温空调,尿不湿自动销售机,呼叫设备等。有宣传母婴健康知识图画,有温馨提示,如:有困难找志愿者服务岗等(可与妈妈屋混用)其他人员及无关杂物不得占用。母婴室正常工作日及节假日白天正常开放,不得关闭。(责任科室:门诊部、工会办督导)
4、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规范达标,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的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以消防法要求为准)。
(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栓全关卷盘设施齐全)。
(2)、消防栓(消防全关卷盘)、灭火器等设施维护规范,无破损、毁坏,有检查记录;灭火器在有效期内,消防栓保证充足水源,水流通畅。
(3)、有明显消防通道标识。
(4)、根据消防部门同意,未安装消防栓的小型医院,参照上述灭火器要求。(责任科室:保卫科)
5、公共设施无损坏。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责任科室:宣传科)。院内基础建设及附属物无损坏,绿化带及相关设施无损坏,绿植无枯枝败叶、参差不齐;绿化带内及医院内各处不得有杂草(人工种植用于绿化的除外)。各设施无占用;户内线路不外露,户外线路走向标准、整齐。(责任科室:总务科)
(五)公共秩序
▲1、医院内无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并在大厅、服务窗口等人员密集处增设“打喷嚏、咳嗽请遮掩口鼻”提示.(责任科室:癌症中心办公室)
▲2.无乱扔烟蒂等杂物、车窗抛物等不文明现象。(责任科室:癌症中心办公室、保卫科)
▲3.门诊挂号、取药、检查等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责任科室:门诊部)
▲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责任科室:总务科)
2、无占用、堵塞、封闭急救通道和疏散通道现象。(责任科室:保卫科)
1、院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划线停车,停放有序,
要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位清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律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在相应车位以内,车位以外区域不准停放任何车辆。(机动车辆停放时,要有专人引导,一车一人,单排车辆车头要整齐,不出停车线。非机动停放也要车辆朝向一致,车头整齐。)(责任科室:保卫科)
3、候诊室、大厅等人员密集处应设有等候座椅,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隔一坐一原则。严禁一人占用多椅、躺椅、踩椅、脱鞋盘坐、物品占椅、等不文明现象(责任科室:门诊部)。医院花坛、台阶等处,严禁坐人、躺人。(确属难以自持的病人除外)。(责任科室:总务科)
4、无大声喧哗、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责任科室:癌症中心办公室、所有科室)
禁止携带宠物入内(动物诊疗机构除外)(责任科室:保卫科)
6、门前五包(责任科室:总务科、保卫科、各科室)
包卫生:责任区内卫生整洁,无纸屑、烟头、痰迹、污水、积雪、杂物,无将垃圾、污物倒入排水雨篦等现象。
包秩序:(1)责任区内秩序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
(2)无私设地桩地锁、侵占公共车位现象。
(3)无占道设置广告招牌、标识牌和乱扯乱挂现象。
(4)无占道作业、流动摊点、乱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5)无乱发放小广告现象
(6)无揽客、宰客现象
(7)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包绿化:(1)责任区内绿化美观,无践踏花草、攀折树木、占用绿地、损坏绿化设施等现象。
(2)无将垃圾、污物等倒入绿化带等现象。
包美化:(1)责任区的外墙、立面清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2)责任区橱窗玻璃上无乱贴小广告现象
(3)无乱搭乱建现象。
(4)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包设施: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无破坏供水、排水、供热、供气井盖、人行道、路灯、路标指示牌、果皮箱等公用设施行为,发现破损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8、上述要求必须有专职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着“泰安小美”或“文明劝导员”臂章人员专职管理、劝导。(责任科室:各科室)
(六)志愿服务(责任科室:党办、门诊部、保卫科)
1、开展维护公共秩序、便民利民等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要求:与医院业务及服务相关的秩序,如挂号、就诊等秩序;停车及院内车辆行人秩序(保卫科);其他公共秩序。
2、设有志愿服务岗,做到“六有”:有办公场所(专属或共享)、有统一标识、有志愿者在岗负责、有常态化服务项目、有服务用品、有管理制度。要求(六有):志愿服务岗可以与导诊等共用,必须统一悬挂中央文明办“志愿服务标志”,标志要醒目,不得用普通桌牌代替。志愿者正常上下班时间不得离岗,迎检时期至少两人在岗,(如就诊人员较多,志愿者相应增加人数)时间以市卫健委通知为准。有管理制度(制度简明扼要,参照泰文明办【2017】28号文,制度上墙),有服务内容(明确至少四项服务,免费开水、临时休息、雨伞针线、手机充电、等等,在此四项服务内容基础上,可以增设其他服务,但服务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公开上墙,提供服务的用品要醒目摆放)。志愿者统一着带有“泰安小美”标志的马甲。
(七)行业规范
涉及行业规范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非医院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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