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中心文件
泰结防字[2015]11号
关于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
进行第一次季度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结核病防治机构:
为了解掌握2015年第一季度各地各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2015年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要求,定于2015年4月27—30日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2015年第一次季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
组 长:肖宝荣
副组长:刘庆福
成 员:李建之 苑振新 杜 静 孟凡亮 李 宁
二、督导内容
1、政府承诺落实情况:包括本级年度工作会议及工作例会召开情况、地方结防经费及中央经费到位和管理情况、结防工作计划制定等。
2、常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统计监测、药品管理、健康教育(含“3.24”活动开展)、督导培训等。
3、实验室建设情况:包括设备配置、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等。
4、特殊人群结核病控制情况:包括学校、监狱、耐多药、流动人口、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等。
5、医防合作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健康教育、报告转诊、报病费发放等。
6、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承担的省级项目工作进展等。
三、督导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视病人等方式进行,除结核病防治机构外,抽查1所县级综合医疗机构、1所中学、1处乡镇、1个村,访视1例在治病人。
四、督导要求
每季度的督导检查,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要实事求是,把自己的工作和亮点摆出来;督导组要认真负责,深入基层,确保掌握真实情况。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轻车简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督导日程安排
督导日程安排
督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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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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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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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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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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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予以确认,如有变化将提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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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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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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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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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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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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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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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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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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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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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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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结核病 督导 通知
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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