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结核病防治中心文件
泰结防字[2015]18号
关于对全市结核病
防治工作开展第二次季度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结核病防治机构:
为全面了解2015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工作,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和近期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7月10—7月22日对各县市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季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
组 长:刘庆福
成 员:李建之 苑振新 杜 静 孟凡亮 李 宁
二、督导内容
1、政府承诺落实情况:包括本级工作会议、工作例会召开以及工作计划制定等情况,地方结防经费及中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
2、常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统计监测,药品管理、健康教育、督导培训等;
3、实验室建设情况:包括设备配置、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等;
4、特殊人群结核病控制情况:包括学校监狱、耐多药、流动人口、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等;
5、医防合作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健康教育、报告转诊、报病费发放等;
6、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承担的省级项目工作开展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视病人等方式进行,除结核病防治机构外,抽查1所县级医疗机构、1所学校、1处乡镇、1个村,至少访视1例病人。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季度督导检查工作,主动配合督导组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此次督导。
2、督导组要认真负责,深入基层,确保掌握真实情况。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轻车简从,减少基层负担。
3、按照节俭原则,本次督导将与乡村防痨医生巡回培训合并进行,本月开展巡回培训的县市区,上午培训,下午督导,不开展巡回培训县市区的具体督导时间见附件。
附:督导日程安排。
督导日程安排
督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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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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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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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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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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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予以确认,如有变化将提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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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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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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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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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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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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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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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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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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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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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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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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