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0-31 09:13 |
结核病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近日,泰安市卫生计生委和泰安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发〔2015〕4号),并结合实际对做好2015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新增加了对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内容与指标要求,标志着结核病正式纳入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早在今年6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67号)。通知指出: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35元提高至40元。项目调整主要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适当增加新项目,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新增加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
通知要求:一是明确2015年工作任务目标。其中要求以县(区、市)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国管理患者90万人左右(省卫生计生委和财政厅要求,要积极做好结核病疑似患者的网络直报、筛查及推介转诊等工作,加强辖区内结核病患者的登记和系统管理,按要求开展患者访视、健康教育、监督服药等工作。);二是加大对村医支持力度 。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高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将村医能够承担的尽量交由其承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绩效考核后拨付资金。调动村医积极性,2015年通过调整任务分工,使用于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经费增加5元(泰安市更是明确了“新增5元全部用于村卫生室,用于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经费必须达到21.8元”的要求);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2015年中央将继续对各地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要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知晓率。完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果。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五是强化项目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优化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