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
第二次季度督导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
项目半年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结核病防治机构:
为全面掌握2017年上半年各地各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全面完成2017年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定于2017年8月14—21日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2017年第二次季度督导。同时,对2017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半年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组成员
组 长:刘庆福
成 员:李建之 苑振新 孟凡亮 张 鑫 李 宁
二、督导考核内容
1、政府承诺:主要督查地方及中央经费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
2、常规工作:主要督查患者发现、统计监测、药品管理、健康教育、督导培训、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3、重点及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控:主要督查学校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等情况。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执行情况。
三、督导考核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视病人等方式进行。督查单位及范围包括: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2个乡镇、2个村及2例在治的肺结核患者;主要数据来源:2017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执行情况采用得分制。(见附件二)
四、督导考核要求
季度督导考核检查,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各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督导考核组要认真负责,深入基层,确保掌握真实情况。同时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轻车简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1、督导考核日程安排
2、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现场考核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督导日程安排
督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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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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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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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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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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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予以确认,如因工作冲突,请及时告知;
2.市中心如因故不能按此日程如期进行,将提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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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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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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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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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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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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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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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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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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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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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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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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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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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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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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