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等级医院评审的条款解读
——优质护理服务
在《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中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中共有48项条款,其中两项核心条款分别是优质护理和整体护理,等级医院评审要求核心条款的C级内容100%落实,所以全部核心条款都是一把手工程,是整个评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但在整个的学习和落实过程中,我们会对优质护理服务条款有着些许的不理解,感觉无从下手。
笔者近期有幸参加了山东省医院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第二期),受益匪浅。为了避免个别认识不到位,迎评有误区的现象发生,现加上个人的理解,解读一下基于评审工作的优质护理服务条款,与各位护理同仁共勉。
优质护理服务的指导思想为深化“以患者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基础护理,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强化弹性排班,规范护士行为,落实各项护理措施,保证患者安全。
优质护理服务评审包含了组织运行、患者护理及资源配置三大块内容,评审渠道主要是通过评审标准、文字材料、行为表现来展开,主要采用了“听、看、问、查”的方法,具体为:看到什么问什么、听到什么问(查)什么、看到什么查什么、查到什么,追什么的个案追踪和系统追踪的方法。
在组织运行方面,重点查看是否运行了扁平化责任制护理,三级护理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有没有确保患者安全的组织体系建设。
在患者护理方面,重点查看是否优质护理服务病房100%覆盖,通过听、看、问、查来评判患者的护理服务是由护士完成还是家属完成,做还是没做?去看常态化的护理工作运行情况,如何做正确的事,并且把正确的事做好。所提供的措施是否经得住追踪,最终落实到“以患者为中心”,达到患者满意,护士满意、社会满意。
在资源配置方面,重点查看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实行了弹性排班及分层次岗位管理,临床护理人员在全部护理人员中占比是否≥95%,医院环境建设是否合理,有没有相关的护理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及护士的付出能否对应合理的绩效分配。
总之,优质护理服务的评价不仅仅是看护士对患者的服务,还体现在人员配置、病房设施、操作技能、满意度、绩效分配等等,要有可细化、可量化的优质护理服务目标,有完善的评价体系,反映了护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也体现了对护士的关爱、关怀。是护理质量控制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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