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院概况 信息公开 领导简介 人力资源 医院管理 人才荟萃 政务公开 护理园地 工会活动 结核防治
概况 | 医院领导 | 上级关怀 | 医院文化 | 医院荣誉
基础信息| 资质标识| 环境引导| 诊疗服务| 行风与投诉| 科普健教| 便民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李瑞卿 | 郑珊红 | 江强 | 王先国 | 丁继强
人才招聘| 人才建设|
办公室 | 公卫科 | 医保科 | 财务科 | 医务科 | 护理部 | 药剂科 | 保卫科 | 设备科 | 后勤部
国家级委员 | 省级主委 副主委 | 市拔尖人才 | 市级主委 | 硕士生导师 | 泰山医学家 | 各科专家
政务公开指南| 领导成员及分工| 政策法规| 服务事项| 规划及计划| 物价管理| 人事招聘| 行风建设
护理动态 | 护理法规 | 天使风采 | 天使文苑
工会建设 | 专题活动  
参比实验室 | 法律法规 | 防痨协会 | 防治成果 | 机构设置 | 结防知识 | 市结防中心工作动态 | 泰安结核病控制信息 | 文件通知 | 县市区工作动态
行风建设
政务公开指南
领导成员及分工
政策法规
服务事项
规划及计划
物价管理
人事招聘
行风建设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风建设
2022-08-22 16:33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 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  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  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 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无标题文档

Copyright 2013 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网站备案:鲁ICP备13020311号-1  版权所有: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电话:0538-2066766/2066802  传真:0538-2066755  Email: bgs8412426@126.com  zlyylsq@163.com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灵山大街390号,乘15路、38路、68路可直达



浏览量:310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