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肿瘤防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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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肿瘤防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接待地点:门诊楼十楼会议室(院长接待室)。

  二、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 部门、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四、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由医院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五、要为来访群众保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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