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肿瘤防治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1722655559824 阅读:909

为全面贯彻落实泰安市关于《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的相关部署,在我院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和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持无烟医院环境,特修订泰安市肿瘤医院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一、禁烟意义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按照《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止吸烟,是履行公约保护人民健康,树立健康新理念的需要,对于促进我国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泰安市无烟单位评估标准》,通过医院控烟活动,普及控烟知识,增强医务人员控烟意识,降低医院职工吸烟率,帮助吸烟者戒烟,达到《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的基本要求,保持人人自觉戒烟、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的目标。

三、组织实施与分工

全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

(一)组织建设。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泰安市肿瘤防治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以及控烟工作检查小组控烟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各项控烟工作。

(二)管理原则。全院各科室全面控烟,实行归口管理原则。临床、医技科室的控烟工作由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负责;行政各职能科室的禁烟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

(三)组织实施。控烟办公室负责组织健康教育、指导和协调组织工作;控烟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日常的监督、考核以及巡查工作。

(四)考核评比。无烟科室考核评选工作,争创无烟科室、控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由医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负责

四、工作部署

(一)各科室要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组长的控烟领导小组,设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负责日常工作,服从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和控烟检查小组的统一安排

(二)各科室要按照我院制定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结合科室实际,积极创建无烟科室,全面落实禁烟目标任务。

(三)积极宣传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并充分利用院内的大屏幕、宣传栏等媒介,向患者和社会群众宣传控烟的好处和意义,增强院内控烟的良好氛围,带动患者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

(四)在全院各诊室、走廊、病区等地张贴醒目控烟标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不设烟具,在室外设立吸烟区,创建室内无烟环境。

()设置室外吸烟区,并在吸烟区提供相应设施,设立明显引导标识。并加强院租住商铺的管理,禁止出售烟草和张贴烟草广告、宣传品。

()按照要求,在门诊设立戒烟门诊,为有戒烟愿望的吸烟者提供服务。

各部门职责

各科室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负责人,抓好本科室工作区域的禁烟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1、为促进我院控烟活动的开展,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具体负责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培训、考核等。

3、严格执行各项控烟制度。

(二)控烟办公室职责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院、科二级管理制度。

2、负责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组织对医务人员培训。

3、定期对全院进行检查和考核,并记录。

4、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5、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控烟工作的实施。

(三)控烟监督员职责

1、科室控烟监督员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和控烟骨干组成(每科至少有1名),科室主任是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

2、控烟监督员要带头遵守《泰安市肿瘤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3、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控烟宣传教育并有记录。

4、定期对科室无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及时上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利于考评和奖惩。

(四)控烟巡查员职责

1、控烟巡查员负责责任区内的巡查、劝阻工作。

2、积极参加医院控烟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制度,禁止在院内吸烟。

3、每天随时巡视责任区,及时劝阻吸烟人员戒烟,落实无烟环境。

4、看到烟蒂随时主动捡拾,并有宣传控烟的责任。

(五)科室控烟管理小组职责

各科室要设有控烟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负责,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本科室控烟管理的各项工作。

2、根据本科室控烟情况的特点,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对科室控烟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科室控烟工作。

4、组织本科室医护人员和卫生员进行控烟知识的培训。

5、做好科室的控烟干预、宣传工作,落实科室无烟环境。

6、完成医院控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控烟工作。

附件:1.“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

        2.无烟医疗生机构标准

    泰安市肿瘤防治院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泰安市肿瘤防治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郑珊红 

  副组长:  强 王先国 丁继强 

  组  员:孟宪青 何秀玉    司文进 刘春燕 吕士芹  侯宪红 卢宗栋 林  辉 安明超 谢晓霖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员、巡查员定期检查各科室的控烟工作以及随时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以确保各项控烟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2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一、修订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科室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